成都离婚律师收到这样一个问题婚姻在民法典中的约定是否有效?
《民法典》规定,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达成的协议,如果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,且是自愿的,且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,具有法律效力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
第143条:具有下列情形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:(一)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;
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;
㈡意思表示是真实的;
不得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,不得违背公序良俗;
成都离婚律师问签了离婚协议就可以解除婚姻关系吗?
第一,婚内财产协议一旦签订,对夫妻双方都具有法律效力,除非证明一方存在欺诈或胁迫等情形,否则任何一方都不得反悔。
而且,如果双方符合约定的情形,即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。
二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夫妻一方应依约定履行财产协议,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判断:
婚姻内财产协议在形式上必须是书面的。
通过书面形式确定财产约定,既可以由夫妻双方自行达成,也可以由公证机关参与。
然而,公证并非法定的必须程序,只要它是夫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。
财产协议的内容必须是合法的。
夫妻之间的财产包括:不动产(房产、车位、仓库)、动产(汽车、家电、工具)、存款、股票债权证券、公司股权、其他权益。这些在婚内均有可能存在,在协议中如有必要需要尽量明确,除归属外还需要明确上述财产的取得方式、取得日期、取得条件及明确的违约责任,争议解决,防止协议流入空套。
成都离婚律师说当事人在订立财产协议时,必须是属于双方的财产,如果不属于双方的财产,比如一方父母的财产,则不能订立财产协议。
三是双方意思表示要明确。
与一般合同订立一致,双方必须有明确的意思表示,且在履行协议后,不因对协议的理解而产生纠纷等。
而且,《民法典》规定了合同的无效事由,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,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,违背公序良俗以及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,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。
根据民法典的规定,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达成的协议,只要符合行为人的民事行为能力;意思表示真实;不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,不违反公序良俗;具有法律效力。